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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記者 胡健森/宜蘭報導

陳姓女大學生涉嫌將一篇情色文章轉貼在自己的網誌上,結果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風化罪判罰1萬元、緩刑2年,而緩刑期間須提供5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。

就讀南部某科技大學、現年21歲的宜蘭縣籍陳姓女大學生,去年3月11日深夜11點多,利用學校內的網路,在自己的網誌上轉貼「女友淫亂的一夜」文章,由於內容極為淫穢,被台東縣警方在網路巡邏時所查獲,隨即函送宜蘭檢方偵辦。

這篇色情文章主要在描述一群男女酒後興起,在飯店內多P的性愛過程。法官指出,陳女所為,明確觸犯了「散布猥褻文字罪」,內容有損社會風氣及善良風俗,但考量當事人仍在唸書且犯行輕微,最後判處罰款1萬元、緩刑2年,但須向指定公益團體、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50個小時義務勞務。



看吧~自以為大膽豪放吼!被抓到後還不是要跟爹娘拿錢繳罰款.還要免費去勞動服務.得不償失嘛~

所以我才會勸告那些公開張貼H文在自己網誌上給大家看的J飯要自己小心嘛!

想轉貼到網誌上自己看可以.但至少設為隱藏或是鎖個密碼之類的吧!這麼大剌剌的擺出來給路過的人看.也太...

不要以為自己的網誌每天沒幾個人逛就不會被抓到哪!要是有人故意耍賤去通告網路警察.看要怎麼辦?

小心哪~也許下一個被罰錢的就是你哪!!

以上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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